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
发布时间:2021-01-08 00:08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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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金属复合保温板厂家
早在2011年11月,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就表示,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,具有制度层面合法性。而当时对于“民间借贷”与所谓“高利贷”的区别,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规定,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。
此次《条例》的通过其实是这种地方政府机构对“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”的进一步落实。而对于利率上限,并未在《条例》中出现。仅规定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,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利率限制的规定。对此媒体有报道称,今年9月,温州在上报稿中曾规定,一月期以上的民间借贷,年化利率最高不得超过48%,超过则按高利贷予以行政处罚。
但中央有关部门后引起了一些争议,并且明确要求修改。”48%的利率上限,已经突破央行最高利率规定,并且会对高利贷形成正面导向作用,所以最终采用了模糊表述。